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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核心课程: 基本乐理、 视唱练耳、 音乐欣赏、 和声、 小乐队编配、 中外音乐史、 声乐、 器乐、 键盘、 合唱、 合奏、 表演。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或在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注重音乐理论教学,同时强调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强化学生专业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设充足的音乐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供学生选修,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求知欲望,使学生能够挖掘潜力、发挥优势、全面发展。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艺术表演团体从事演唱、演奏、音乐创作等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企划组织工作;在各类演艺经纪公司从事节日庆典、艺术展演、 音乐比赛等各类活动的创意、 组织策划等工作。